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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子的流程是什麼

卖房子的流程是什么

1、議價。既然是買賣,隻要是有人想要買,就一定會涉及到殺價這一項。畢竟,誰的錢都不是風刮來的。這個時候,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售房者要預留殺價空間,給買方去發揮。

2、付定金。如果購房者相中瞭您的房子,就需要付一些定金。商品房交易中,買傢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傢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我國《擔保法》還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瞭約定並實際支付瞭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3、簽約。交付定金之後1星期左右,買方必須準備:印章、身分證、訂金收據。然後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確定買賣成交,並付簽約款。

4、用印:(簽約後7-10天)。買方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鑒證明,做為買房子契約中所用印鑒的法律效力。並持戶口名簿影本3份、印鑒證明3份、印鑒章和賣方在所有文件上蓋上雙方印鑒。同時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後,賣方就會將印鑒、所有權狀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辦理過戶。

5、完稅(簽約後30日內)。買方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向當地的部門繳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包括契稅、印花稅。此時購房者需要註意的是,在繳納稅費的時候,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稅、地價稅,確定付清所有稅費才能辦理過戶,並付第三次款。

6、過戶(簽約後30日內)。賣方必須持:買賣契約書正、副本(貼足印花稅票)、身份證影本、增值稅單、契稅單、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轉移以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的塗銷或更名,核發新權狀後,房屋所有權便轉移至你的名下。

7、付尾款(過後10至15天內)。將剩餘的屋款全數付清,通常是向銀行貸款來支付最後的尾款,也可由銀行直接將貸款撥入賣方的帳戶,並完成過戶、交屋手續。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傢整理的賣房子的流程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傢通過以上知識都已經有瞭大致的瞭解。希望以上能夠幫助到大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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